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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高明有教授、冯雄雄同学作为火炬手参与省十七运火炬传递

日期: 2022-07-25 作者: 薛建伟 来源: 体育学院 编辑: 团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2022年7月12、17日,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圣火分别在榆林市经开区、佳县开启传递。榆林学院体育学院院长高明有教授和2018级学生冯雄雄作为火炬手,参与火炬传递。他们高举燃烧的火炬,以昂扬的姿态、坚定的步伐,展现出了新时代体育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风采。

火炬手高明有,佳县站第二十五棒火炬手,榆林学院体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篮球荣誉国家级裁判,陕西省篮球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常务理事,2020年度陕西最美篮球人,2021年度榆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榆林学院校级教学名师,榆林市篮球协会名誉主席,竞赛裁判委员会主任。深耕体育教育三十余年,对于弘扬陕北秧歌和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做出了较大贡献。

火炬手冯雄雄,陕西延安人,榆林市经开区站第二十五棒火炬手,榆林学院体育学院2018级学生,热爱体育事业,专业技能优秀。服役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先后获“优秀新兵”、“精武标兵”、“嘉奖”、“主席嘉奖令”等荣誉称号。退役复学后成立义务兵协会、疫情防控突击队。复员退伍后他的岗位变了,严于律己的作风不变、工作责任变了,为社会奉献的初心永远不变。2022年,他以初试专业第二(374分)、复试专业第一的优异成绩被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理论专业录取。

作为体育人,代表参加火炬传递,高明有和冯雄雄有着特别的感受。他们说,体育运动具有强身健体、娱乐,另外还有教育、经济等功能。体育也有助于培养人们勇敢顽强的性格、超越自我的品质、迎接挑战的意志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和公平观念。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举办是全民健身、共享健康的一种体现。我们要把“体育精神”传递下去,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体育事业,为榆林体育事业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体育学院院长高明有担任佳县站第二十五棒火炬手

体育学院学生冯雄雄担任榆林市经开区站第二十五棒火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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