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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7-04 作者: 张健琴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2025年11月在南京大学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会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5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6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限额

(一)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含部队院校、部省合建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每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国创计划”工作组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推荐的作品进行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提出参会项目建议名单。

(二)省属高水平大学每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2篇,成果展示项目不超过2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其他高校每校推荐的学术论文、成果展示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均限1篇或1项。省教育厅将按照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原则上占分配名额总数45%、45%、10%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具体要求详见《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成果网络填报操作指南》和《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相关材料查询和填报网址为http://gjcxcy.bjtu.edu.cn/。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7月6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参加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论文(项目)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要求的各项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禾丰园406),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第十八届年会推荐项目”命名发送至505601481@qq.com邮箱。经省教育厅评审推荐参加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论文和项目,须在网上填报年会推荐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健琴 0912-3894438

邮箱:505601481@qq.com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