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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3年团费的通知

日期: 2023-10-08 作者: 张健琴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现需收缴2023年团员团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所有团员

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学生团员每月按0.2 元的标准收取,一年共计2.4元。其中团费的20%将上交团省委。

请各团总支认真做好收缴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学生团员台账信息汇总表,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10月13日前将与团费一并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禾丰园406张健琴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lxytw@163.com)。

 

附件:xx学院团员台账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