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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4年优秀大学生到榆林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6-28 作者: 刘媛媛 来源: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精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3日。

见习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18日。

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二)思想积极向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未参加过榆林市各级政府机关见习。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五)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条件,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三、见习名额及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公平公正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市级机关见习学生的名额为50人,参加市级机关假期见习的学生,可通过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ylhrss.y1.gov.cn/), 在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假期见习模块在线进行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者多于见习名额,则采取电脑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人员筛选,及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机关见习人员名单。

(二)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遴选工作,

每个县市区接收见习学生不少于30人。

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生应填写《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在《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见习管理机构。见习管理机构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高校备案,毕业后存入本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见习办)制定,并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于6月29日前报市见习办备案。

(二)接收见习学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指定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要统筹安排见 习学生到基层调研,并做好考核考勤工作;要为见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时发放见习补助1500元/人。

(三)各县市区在遴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广泛宣传动员,择优遴选见习学生;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学生时,必须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募公告;要按照确定的格式,推荐3—4篇优秀见习文章(文章内容形式不限)于8月26日前报市见习办。


附件:1.2024年市级机关见习生名额分配表

      2.见习考核表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