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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1-21 作者: 刘媛媛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在各领域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和力量,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2019年以来在省级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工作安排

1.个人(集体)申请、单位推荐(2024年1月21日—2024年2月10日)。凡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均可申报,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后,由各学院团总支收集汇总申报对象资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2.学校评审(2024年2月10日-2月15日)。校团委将严格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评审后确定学校拟推荐个人(集体)人选。

3.校内公示(2024年2月19日-2月24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对学校拟推荐个人(集体)进行公示。

4.推荐上报(2024年2月25日前)。按照推荐要求整理学校拟推荐个人(集体)相关材料,上报省委教育团工委。由省委教育团工委确定推荐对象报团省委。

5.资格复审、初评、考察、公示(2024年2月下旬-4月上旬)。团省委、省青联将对全省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初评,对进入候选的个人和集体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事迹展示,开展考察、公示等工作,最终从候选对象中确定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6.确定表彰对象和集中表彰(2024年4月中旬-5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坚持政治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2.落实工作规范。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推荐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

3.做好宣传深化。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

4.规范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指导推荐人选(集体)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所有材料务必于2月10日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912-3894438

电子邮箱:1455097463@qq.com

地 址:校团委406办公室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