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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榆林学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日期: 2023-05-26 作者: 景娜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团总支(分团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能,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学生社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奋发向上、砥砺前行,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以实际行动庆祝建校百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青年大学习”学习先进单位、“三下乡”优秀团队等集体奖项和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校庆青年志愿者、“三下乡”优秀指导教师、“三下乡”优秀个人等个人奖项。

二、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根据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工作,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支部成员本学年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现象。

(三)优秀学生分会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人员配备合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2.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生会干部品学兼优,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密切联系同学,注重作风建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6.认真了解倾听学生合理诉求,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服务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当好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7.优秀学生分会由校学生会牵头评选,团委审核报备。

8.校学生会不参加“优秀学生会”评选。

(四)优秀学生社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等主题,创新性开展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氛围,弘扬社团文化;

2.有完善的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榆林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社团进行建设管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负责人配备到位,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4.积极配合并参与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效果良好,经常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5.积极配合学校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五)“青年大学习”学习先进单位

2023年以来,二级学院团总支每周“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达100%以上。

(六)优秀团务工作者

根据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评定。

(七)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根据优秀学生社团结果评定。

(八)优秀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配合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有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3.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从事团学工作不少于1年,2022-2023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性评价为优秀等次可适当放宽条件。保留团籍的党员如未参加评议的,由团总支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配合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在2022-2023学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保留团籍的党员如未参加评议的,由团总支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4.团龄在一年以上。

(十)优秀校庆青年志愿者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发挥青年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2.在百年校庆期间挺膺担当,表现突出。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统一申报、分类评选。要通过推优评选,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建设,不断增强团员、团干部的先进性和荣誉感,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各单位要根据评优推优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对于申报候选人及时公示。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ylxytw@163.com(须以团总支、分团委、团学组织、学生社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禾丰园406薛霞老师处)。评选名单经校团委审核确定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评选奖项及名额

附件2:榆林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二级学院(分团委)评选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