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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通知

日期: 2026-10-19 作者: 刘司先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凝聚生态环保领域青年专业智慧,发挥青年学者在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中的科研赋能与科普宣教作用。团省委启动第四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选聘工作,进一步壮大生态环保青年智库。为做好我校申报动员、人选遴选与材料推荐工作,择优推送校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参与本次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我校遴选主要从事环境生态 (科学)、生物科学、水利工程、绿色低碳技术、森林资源、地理 (地质) 科学、大气科学、人文社科、区域经济等,服务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三大生态屏障相关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研究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具备爱国奉献的理想情怀。

(二)恪守学术道德,品行端正、学风严谨,热心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事业。

(三)具备较好的学术积累,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相应成果,在所属专业领域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

(四)具备科研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主持或核心参与过科研课题、科技攻关、工程技术类项目;重视生态环保后备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赴一线开展实地调研考察。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秦岭、黄河沿线、南水北调水源地等野外生态考察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综合条件特别突出者可适度放宽。

(六)已入选第三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积极参与秦岭生态科学考察课题申报,且符合基本选聘条件的人员,优先纳入本次选聘考察范围。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学院初审

各学院团总支于10月30日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人员申报,指导申报人规范填报《第四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表》《第四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 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完成学院内部资格初审、择优推荐。

(二)校团委汇总审核

各学院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校团委,我校校内截止时间:11月2日18:00。校团委统一审核汇总后,于11月6日前报送团省委指定邮箱。注:团省委评审、审定聘任时间:11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12月10日前确定拟聘任名单,公示后印发选聘结果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申报表、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2.报送方式:纸质版报送至团委404办公室刘司先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ylxytw@163.com,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第四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材料。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开展生态环保“青年学者”选聘,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载体。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对标团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把好申报人员政治关、品行关,严谨细致做好组织动员、资格初审、择优推荐各项工作。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广泛动员遴选。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面向相关专业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做好动员,鼓励专业骨干积极报名,投身生态环保志愿智库建设,发挥学科优势服务生态保护事业。

三是严格材料审核,确保报送质量。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限报送,杜绝迟报漏报。


联系人:刘司先 联系电话:3894438



共青团榆林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