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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节目作品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6-05-06 作者: 孙建芳 来源: 团委 编辑: 薛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各学生社团,全体同学: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持续提升青年学生审美素养与人文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学校将组织遴选各类优秀文艺节目、艺术作品和美育创新成果,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展演赛事。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参赛节目及作品集中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概况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由教育部主办,是全国教育系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高校艺术实践品牌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现已成功举办七届。本次展演活动分为校级遴选展演、省级集中展演、全国现场展演三个阶段。本次校内征集遴选,旨在选拔一批思想内涵深刻、艺术水准精良、贴合主题要求的优质节目与作品,择优代表我校参赛,为广大榆大学子搭建展示艺术才华、提升美育素养、锤炼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厚植艺术底蕴、涵养青春品格。

三、征集对象

榆林大学全体在校学生。本次参演人员仅限艺术表演类甲组,面向非艺术专业学生征集

四、征集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分集体项目、个人项目)

(二)艺术作品

绘画、书法、摄影、设计、影视(纪录短片、剧情短片、AIGC动画短片)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

五、基本要求

1.热爱艺术,具备参与艺术实践的积极性,有无基础均可。

2.作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按时参加排练、集训及相关活动,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3.品行端正,形象良好,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具备团队协作意识,能够配合团队完成节目排练与参赛任务。

六、分类条件

(一)舞蹈演员

1.男生身高175cm左右,女生身高165cm左右。

2.热爱舞蹈,对肢体表达有兴趣,有无专业基础均可。

3.具有舞蹈学习经历优先,肢体协调,身形匀称。

(二)朗诵演员

1.男女不限,普通话标准,声音条件良好,具备朗诵表演能力。

2.有朗诵比赛或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三)戏剧演员

1.热爱表演,普通话标准,声音条件良好,敢于展现自我,不要求专业功底。

2.表现力较强,能够理解角色、投入情感,配合对手戏。

3.服从导演安排,认真完成台词与表演打磨工作。

4.领悟能力较强,有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四)声乐演员

1.热爱音乐,具备一定音乐基础与嗓音条件者优先。

2.有专业合唱舞台演出经历优先。

3.愿意在团队中磨合,共同呈现和谐合唱效果。

(五)器乐演员

1.热爱音乐,具备一定器乐演奏基础者优先。

2.有专业演出或参赛经历者优先。

(六)摄影及微电影创作人员

1.热爱摄影或影视创作,具备基础设备操作能力与审美素养,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2.摄影方向需具备现场拍摄与后期处理能力;微电影方向需具备创作、拍摄或后期制作能力。

3.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按要求完成创作并按时提交作品。

七、活动安排

1.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5月—7月

2.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6年8月—12月

3.全国现场展演阶段:2027年1月—6月

八、组织保障

1.学校安排专业指导教师进行全程指导,组织系统排练与训练。

2.优秀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全国展演,按规定授予相应荣誉。

3.参与学生可依据第二课堂相关规定予以赋分认定。

九、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的同学于2026年5月10日前扫描二维码进入演员招募微信群,完成报名登记。

十、有关要求

1.所有参演人员须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与组织安排,按时参与排练、遴选及展演活动,无故缺席、迟到者取消参与资格。

2.参赛节目及作品须符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严禁侵权行为,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3.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一乔13891183543

        冯婧曈18091981244


共青团榆林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