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能,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学生社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奋发向上、砥砺前行,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等集体奖项和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团干部、奋斗青年、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优秀指导教师等个人奖项。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
根据2025年度榆林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评定。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工作,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支部成员本学年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现象。
3.优秀学生分会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人员配备合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2)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生会干部品学兼优,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密切联系同学,注重作风建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6)认真了解倾听学生合理诉求,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服务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当好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7)优秀学生分会由校学生会牵头评选,校团委审核报备(根据校学生会2025年评选结果为准);
(8)校学生会不参加“优秀学生会”评选。
4.优秀学生社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等主题,创新性开展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氛围,弘扬社团文化;
(2)有完善的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榆林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社团进行建设管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负责人配备到位,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4)积极配合并参与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效果良好,经常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5)积极配合学校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6)根据榆林大学社团联合会开展的2025社团评定结果确定。
(二)个人奖项
2025年个人奖项评选时,“志愿汇”中的志愿服务时长作为重要参选依据。从下一年起,个人奖项评选,“志愿汇”时长作为个人奖项评选的重要依据,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20小时(以官方平台记录为准)。
1.优秀团务工作者
根据2025年度榆林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评定。
2.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根据2025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结果评定。
3.优秀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配合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有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3)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从事团学工作不少于1年,2025-2026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性评价为优秀等次可适当放宽条件。保留团籍的党员如未参加评议的,由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奋斗青年
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五乐育人”工程,凡参评学生需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1)乐讲。善于表达、乐于分享,积极参与演讲、宣讲、辩论等活动,传递主流价值,讲述青春奋斗与校园正能量故事,主动担任宣讲、讲解工作,传播党的理论、校园文化与先进典型;
(2)乐读。勤奋好学、学风优良,专业成绩扎实;积极参与读书分享、知识竞赛、学术研讨,带动身边同学形成良好读书氛围;
(3)乐跑。热爱体育、坚持锻炼,积极参与校园跑、运动会及各类体育赛事,养成良好运动习惯,以强健体魄砥砺奋斗意志;
(4)乐唱。热爱文艺、积极向上,主动参与合唱、演唱、文艺汇演等校园文化活动,用歌声传递正能量,展现青年朝气风貌;
(5)乐劳。崇尚劳动、乐于奉献,树立正确劳动观念,积极参与校园劳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在社区服务、支教助学、乡村振兴等实践中实干担当。
5.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配合做好“智慧团建”系统、“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等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在2025-2026学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保留团籍的党员如未参加评议的,由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4)团龄在一年以上。
6.2025暑期“三下乡”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榆林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团队立项结果的公示》中的校级重点项目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关于榆林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团队立项结果的公示-共青团榆林学院委员会 (yulinu.edu.cn))
7.2025暑期“三下乡”优秀个人
根据《关于榆林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团队立项结果的公示》中的校级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团队中确定优秀个人,其中每个学院校级重点团队推选3名优秀个人,特色项目团队推选2名优秀个人。
8.优秀志愿者
根据参与陕西省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的赛会志愿者、学生演员志愿者名单确定。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统一申报、分类评选。要通过推优评选,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建设,不断增强团员、团干部的先进性和荣誉感,不断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各单位要根据评优推优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对申报候选人及时公示。相关申报材料于4月16日下班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jec0329x@163.com(以分团委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禾丰园406刘媛媛老师处)。评选名单经校团委审核确定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校团委直属团学组织优秀组织、个人单列奖励。
共青团榆林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