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newwap > 学院风采 > 正文

政法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榆林学院与榆林市司法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 2022-10-27 作者: 来源: 政法学院 编辑: 宋祥瑞 浏览次数: 背景颜色:

10月25日下午,我校与榆林市司法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我校校长许云华,榆林市司法局局长刘静妮分别讲话、签约并揭牌,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姜劲波主持,副校长闫龙致词。榆林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宏、呼杰,四级调研员薛秀琴,政秘科负责人李彬及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政法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榆林市法治研究中心成员以及法学专业教师,市司法局秘书科全体人员参加。

大会第一项

会上,闫龙对刘静妮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校的总体情况,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办学情况。他指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是我校高质量推进法治理论研究、助力司法改革实践的重要探索,更是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校地深度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校法治理论研究、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校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双方合作的深度、广度,为法治榆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第二项

许云华与刘静妮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榆林市司法局与榆林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为“榆林市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大会第三项

刘静妮对此次成功签约表示热烈祝贺,她表示推进校地合作共建、实现校地协作共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积极实践。此次战略合作为双方的合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榆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强调,榆林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与榆林学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双方要继续加强资源共享,共建协同育人途径,不断加深沟通交流,拓宽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模式,共同为“榆林市法治研究中心”精准赋能,尽快激发平台的运营活力,充分发挥研究中心法治人才培养的“孵化器”和大学理论创新的“加速器”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实践和教学科研双相长、双促进。

大会第四项

许云华表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全党全国豪情满怀迈上新征程之际,榆林市司法局各位领导莅临榆林学院,共同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并为“榆林市法治研究中心”揭牌,这既是榆林法治建设的一件喜事,更是榆林学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学院合作迈出了新的更大步伐。他围绕此次签约仪式的主题,讲了三个关键词:一是感谢。他强调,榆林学院因榆林而生、因榆林而兴、因榆林而期。榆林学院是我们榆林自己的大学。因榆林办大学是我们建校立校的根基,为榆林办大学是我们办学兴校的定位,学校建设发展始终离不开榆林这块红色热土、发展高地,感谢榆林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感谢榆林360万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厚爱,因榆林办大学是我们最大的底气、最大的后盾。二是合作。他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大势下,我们将法治建设作为战略合作的落脚点,是正当其时、大势所趋、共赢之路。市司法局作为法治榆林建设的牵头部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做好助手,需要科学的法治理论、高效的法治服务作为基础、作为支撑。榆林学院作为全市唯一的本科院校,更需要榆林法治实践的大舞台,检验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成果,及时修正调校教育、科研的方向。未来的法治榆林,必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的合作大有可为、未来可期。三是期待。他指出,今天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一个充满信心、满怀期待的开局,只要双方共同努力、接续奋斗,在未来一定能够收获普法的硕果、科研的硕果、友谊的硕果。

大会第五项

签约仪式后,与会者共同参观了榆林学院红色校史展馆、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